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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认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公司统一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全员的劳动合同制管理均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地方相关的劳动法规为依据。合同文本应以东莞市劳动局下发或经劳动局认可签证的公司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新入厂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厂后两周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后的劳动合同经东莞市劳动部门签证后,一份由员工个人保存,另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公司实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重新订立新合同。同时,在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